广东93%的村(社区)至少拥有1个应急避难场所
栏目: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:2025-12-05 09:36
12月4日,《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》新闻发布会在广州举行。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刘永胜在会上介绍,我省市、县、乡镇三级应急避难场所已基本实现全覆盖。全省2.6万多个行政村(社区)中,93%的行政村(社区)至少拥有1个应急避难场所。市、县、镇、村四级应急避难体系不断完善,基层应急避难体系建设深入实施。刘永胜说,当前,我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不断发展。全省已建成纳入国家应急避难辅助调度系统的应急避难场所25687个,有效住房面积12665万平方米,可容纳12665万平方米。5000 万人。其中,应急避难场所17683个,短期应急避难场所6717个,长期应急避难场所1287个。数据显示,截至目前,全省各级综合应急避难场所容量占总容量的92.43%(国家要求为60%),内部容量占内外容量的66.76%(国家要求为20%)。刘永胜表示,下一步,将推动各地开展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研究,深入了解应急避难场所资源,推动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纳入当地空间规划,提高建设质量和合理规划布局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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